2月2日
荆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做好中心城区春节期间
城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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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
荆州市将开放单位大院
让市民免费停车、
共享单位公共服务设施
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整洁有序、
清新靓丽、文明祥和的新春佳节
同时,荆州市要求各单位、社区、小区布置灯笼、对联,摆放鲜花。 各行业主管单位要积极指导系统内各单位同步联动,切实营造春节期间喜庆祥和的氛围;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在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 各区要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力量,加强市容秩序及交通管理,确保城市整洁、干净、有序;进一步加大园林绿化精细化管养力度,加强城区夜间照明运维,保证道路、公园、景点、公共建筑、物业小区等照明设施正常开启。
2月3日至2月10日每晚19:30至早7:30开放;
2月11日至2月17日全天开放;
2月17日后,各单位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逐步实现一定条件下的常态化开放。
根据《通告》要求,车辆驾驶人要服从单位大院统一管理,在指定区域按顺序停放;严禁损坏本单位内各类设施,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个人财产和车辆安全自行负责。
监督电话:市长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