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留言,部委有回应”栏目第45期
来自辽宁大连的网民“粒粒儿DIY”(手机尾号3150)留言咨询家里药品过期了如何处理。我们将留言转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他们给出权威答复,手把手教你如何处理过期药。
问
题
家里的药品过期了如何处理?
如果被送至正规回收点进行统一回收,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果没有被分类集中收集,则可以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
药
监
局
具体答复:
过期药品是指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废药品。关于过期药品处置,提出意见如下:
一、家庭过期药品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只要未集中收集,上述废药品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于2019年4月26日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
因此如果家庭过期药品没有被分类集中收集,可以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相对风险较小。家庭过期药品如果送至正规回收点进行统一回收,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危害。
二、引导树立科学合理的购药用药理念
国家药监局每年组织开展全国用药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药监部门积极响应,有力地促进合理用药。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进行科普宣传,包括合理使用药品、过期药品危害、正确处置过期药品等相关知识,积极倡导和传播合理用药理念,减少囤药、减少浪费。
答复部门: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
本期策划: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