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清单
· 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
基层就业有政策支持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通知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清单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有条件的地区,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对个人申请1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具体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申请。
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