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宜昌市累计实施公租房保障93933户
包括实物配租59607户
租赁补贴34326户
其中,宜昌城区累计
实施公租房保障19692户
包括实物配租11362户
租赁补贴8330户
惠及城镇广大中低收入家庭
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
◎对因重大疾病治疗等特殊原因出售住房的,视为无历史房产,不影响申请公租房保障。
◎对承租人因大病等无力缴纳租金的,增加租金减免条款。
◎简化审核流程,将“三审两公示”简化为“两审一公示”,即社区、街办、区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社区及市住房保障部门两次公示,简化为街办、区住房保障部门两级审核,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社区同步公示。
◎将审核程序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即由社区、街办、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区民政部门,再到区住房保障部门,改为社区同步提交街办和区民政部门,最后到区住房保障部门。
◎将审批时限由原来最短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当企业申请租赁补贴的职工较多时,可由企业代替职工集中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
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配套制定运营管理服务标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第三方绩效评价体系,考核保障对象“满意度”等,实行量化打分,打造全省公租房规范管理优秀小区,为保障对象提供更规范的服务。
将公租房保障家庭和整体配租企业纳入信用管理。设立公租房保障家庭失信行为、整体配租企业失信行为共20条。引导公租房保障对象遵规守信,让失信对象由“不怕失信”向“不愿失信”转变。同时,采取守信激励措施,对守信对象减免租金和物业费。
市住建部门是城区公租房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市财政、公安、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依职责协同做好公租房相关管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和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住房保障工作负主体责任。街办、社区按属地原则负责公租房所在小区的社会事务管理,配合做好保障对象资格动态管理和公租房运营管理。
◎将公租房便民服务端口设在社区,将公租房小区管理融入党建引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公租房承租人享有与购买产权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
◎明确保障对象按现居住地实行属地管理,原审批地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除原审批资格相关问题由原审批地负责外,其他事项均由现居住地负责办理。
市直相关部门每年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及公租房所有权人、运营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协调会。
公租房着重解决保障对象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其管理遵循“超标退出,循环使用,规范管理”原则。
承租公租房后取得房产、长期拖欠租金、没有提出续租申请或提出续租申请但审核不符合资格的由公租房所有权人腾退,其他情形由公租房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腾退。
这次修订的《细则》和出台的配套制度,在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方面有哪些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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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政策调整,明确了8种租金减免情形,具体包括哪些?
答:作为城区公租房所有权人,我们将严格执行公租房管理制度,做好后期管理服务,履行好产权人责任,确保公租房保障对象享受公平公正的服务,住得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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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已建立公租房保障对象信用管理制度,请具体介绍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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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保障社会关注度高,新近出台的细则及配套制度如何保证公租房资源的公平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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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保障业务咨询电话
西陵区住建局:6099096
伍家岗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353370-127
宜昌高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753029
点军区房产管理中心:6678269
猇亭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460388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
此次新出台的住房保障新政策
将帮助住房困难群众
加快实现住有所居
来源丨宜昌发布
记者丨周杨、冯翔 通讯员丨叶勇
摄影丨吴延
编辑丨好儿 编审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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